第二章-1市容-2/第八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城市市容外观国家标准。承德市-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规定-1市容。
1、沧州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1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创造清洁、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河北省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chemical管理regional市容-2/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城市-2/地区的实施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1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1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1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内的工作-1市容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2、江西省 城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规定(-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环境卫生工作-1市容-2/。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1市容。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1市容环境卫生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六条-1市容环境卫生所需经费由城市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七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推广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先进技术,提高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水平。第二章-1市容-2/第八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城市市容外观国家标准。
3、乌鲁木齐市 城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乌鲁木齐-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城市卫生环境根据国务院“”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1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1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应当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业人员相结合管理群众相结合管理。
市政工程、规划、*、交通、工商、卫生、环保、物价、房地产、园林等。管理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者的工作。不得妨碍或阻挠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第七条-1市容环境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0。
4、承德市 城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和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卫生-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河北省城市-2/实施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1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行业市场化、社会化,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环境卫生水平,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