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逻辑学焦点:法官能否主动立法?学习法律的人中学学好会考什么科目?学习-2逻辑学对提高逻辑思维能力有什么用?如何实践法哲学也相应地成为了法学的一个分支。和楼上不一样,你应该先学习<法律 -1/> >然后是中国宪法,学民商法的话,以后要学民商法法律了,学刑法的话是。
1、【急】!!!请帮忙解决 法律 逻辑学问题。谢谢!1。草莓是水果,草莓是红色的。所以水果是红色的。无效。大前提方向错了。2.中子是基本粒子的一种,中子不带电,所以基本粒子不带电。无效。大前提方向错了。3.张三可能被评为优秀学生,也可能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现在知道他是优秀学生干部,所以不是三好学生。无效。或者有两个前提和一个真结论的命题应该为真。如果有人投毒,河里的鱼就会死。现在河里的鱼都死了,所以有人在河里投毒。
A包含B,如果B为真,A为假也为真。5.优秀的文学作品受群众欢迎,有的小说不受群众欢迎,所以有的小说不是优秀的文学作品。有效。6.商品是劳动产品,商品有价值,所以劳动产品有价值。无效,大前提方向不对。7.黄种人不是白种人,汉族人也不是白种人,所以汉族人不是黄种人。无效,混沌。8.李四要么犯了盗窃罪,要么犯了抢劫罪,现在*已经认定他犯了盗窃罪,所以他没有犯抢劫罪。
2、学习一门 法律正确的顺序是什么?如果只是喜欢或者想了解,可以直接看意见文章,然后是高院的司法解释,然后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专业,那么首先学好原则很重要。参考书目应该由该学科中一些有影响力的人阅读。和楼上不一样。你应该先学习<法律 -1/> >然后是中国宪法。学民商法的话,以后要学民商法法律了。学刑法的话是。法理学是一切的基础法律,
3、学 法律的人中学那会要把什么科目 学好?政治?语言基础当然是最重要的,因为它能让你更清楚地理解法律的含义。之所以要学好政治,是因为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逻辑思维能力,但是法律和政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你会发现,如果你和他们深入接触,我在学习。我们上课经常讲的一个话题就是有些事情是法律不可解的,那就是政治,至少在我们的大体制下是这样的。想读法律,需要一定的知识积累和人生阅历,这也是美国没有法律/本科生的原因。想读法律,毕业后一定要读a 法律 LLM。
4、结合实际谈谈学习 法律 逻辑学的收获提高逻辑思维能力有什么用?1.透过表面更容易看清复杂事物的本质和脉络(尤其是有大量复杂真假信息的情况下),从而更合理地分配资源,尽可能地把每一刀都砍向蛇的七寸,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解决问题。2.更重要的是,会让你更容易说服别人(尤其是涉及到钱的时候,做过乙方的同学都知道我在说什么...)如何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个概念。当我们说一个人或一篇文章合乎逻辑与否时,我们在说什么?简而言之,哪一个(或哪些)因素决定了一篇文章是否有“逻辑”?为了探讨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逻辑”。我总结的定义是:逻辑就是“因果”。
5、法学哲学怎么去做法哲学也相应地成为了法学的一个分支。虽然抽象法本身是一种纯粹的意识形态创造,但它并非没有客观依据。思想的抽象最终来源于客观存在。关于法律的抽象思维,基本上是实证法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实在法的发展决定了抽象法律思维的客观性。当作为客观存在的经验方法发展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高度的理论概括。法律客观存在的各种属性和联系构成了抽象思考法律的内容。
抽象法只是现实法存在的反映。通过理性的中介,现实的法律把自己客观化为抽象的法律概念,从自由的法律到自制的法律,从感性的具体形式到理性的普遍形式。法律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关于法律的思考,同时在自身对象中得到了升华,存在决定思考的辩证唯物主义规律将在法哲学中得到充分的证实。抽象法根植于现实法的存在。同时又是相对独立的,是一种主客观的存在。
6、 法律 逻辑学的难度Fallot:目前没有统一的学术体系,存在大量的个人学术观点,甚至可以看到怪异罕见的研究。这类研究的难点在于法学家不愿意专注于一种方法论,只懂方法论的人未必会对法律感兴趣。逻辑自信的难点在于逻辑,更注重句子之间的相关性和句子的逻辑性。
7、 法律 逻辑学问题全称命题(A和E)是主语GAI,否定命题(E和O)是主语GAI,其余都是GAI没有看到的。我们得举个例子。好:所有的花都是红色的(主语GAI,谓语不是GAI),所有的花都不是红色的(主语谓语GAI),有的花都是红色的(主语谓语不是GAI),有的花都不是红色的。1.违背了三段论“前提中的项至少是GAI一次”的规则,犯了“中间的项不是GAI”的逻辑错误。2.违反了三段论“前提中不是GAI的项不能是结论中的GAI”的规则,犯了“扩大大项”的逻辑错误。
8、 法律 逻辑学Focus:法官可以主动立法吗?立法权是否被联邦议会垄断?豪森格认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创造性地解释法律问题是法官在哪里可以主动判断,还是法官只能依法判断而不能通过判断来解释。建议找相关资料自己写,1、可以考虑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异同、利弊来回答;2、联系我国法制建设来回答;实践理论;我对这段话的直接理解是:作为法官,我无权也无意拥有立法权,但作为与法律接触最密切的法官,我们比大多数人更能深刻理解现行法律在实践中的利弊,也有能力在现行框架内对这些弊端提出更好的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