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条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超出承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区域从事经纪业务;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涉及异地共保、异地核保和统括保单。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给除保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是为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1、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的第四章经营规则第八十二条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其他...
更新时间:2023-08-17标签: 统括保单异地共保承保统括保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