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制度年假的规则制度年假的规则如下:1。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门应在每年年初统筹安排员工休假;2.享受产假、哺乳假、婚假、护理假的职工,仍可享受年休假;3.年休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每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工厂节假日;4.待岗或季节性停工超过年休假时间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已休假的次年不再享受;5.已享受年休假,当年请病假或事假的,次年不再享受年休假;6.员工服务满一年的次日起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天数在本年度内);7.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原则上两...
更新时间:2024-01-17标签: 年假制度制度劳动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