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考试 > 备考经验 > 工伤赔偿律师,关于工伤赔偿有律师吗

工伤赔偿律师,关于工伤赔偿有律师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18 15:43:40 编辑:律生活网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关于工伤赔偿有律师吗

赔偿有效期是你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年内,当然你也可以拿着合同到公司去解除或终止呀!
你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办理你的理赔事宜。不超过一年不会过期的。

2,工伤伤残鉴定和赔偿问题请律师帮我

你好,根据工伤鉴定标准,符合7级标准,赔偿部分由工伤医疗保险支付,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医疗保险的规定,除了支付医疗费,看付费等必要费用外,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要看实际上发生了多少费用而定,造成残疾的还要支付残疾补偿等费用。
七级符合标准,下一步就得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十几万吧加QQ478339630专业律师

3,工伤 赔偿 律师实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补偿12个月工资

4,工伤赔偿需需要请律师

你可以先申请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12348 看是否符合免费律师 然后详询
不是必须,但建议找律师,防止不懂造成损失。
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5,咨询工伤赔偿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附目击证人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5、上下班工作记录卡或工资表,银行卡打账的出具流水账单。 附: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行政部门或者人民*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和交通事故叙述图文。 工伤鉴定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申请、1寸本人照片; 2、《职工劳动鉴定表》(一式四份); 3、《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4、《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5、《工伤证》; 6、以下医学检查材料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1)初次及近期诊断证明书(2)原始及近期X光片(3)病理报告(4)CT或MRT报告(5)化验单(BUN、肌酐、血常规及尿常规等)(6)近期心电图(7)近期脑电图(8)近期肌电图(9)原始病历(或病历摘要)7、职业病的需提供指定医院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云网24小时咨询热线400-678-2010
你好,可以百度登陆我律师网详细咨询留言或工作时间直接电话咨询(安徽淮南程韦伟律师网)

6,工伤赔偿 律师进 谢谢

要先做工伤鉴定,再做其他打算。就算没有合同,也是事实雇佣关系,凭工伤鉴定可以向厂子要求赔偿的
先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然后根据等级申请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二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
本来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的,所有费用都由单位买单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干嘛要用别人名字,搞得那么复杂,如果不涉及伤残,最好找单位协商解决,免得惹更多的麻烦出来
文章TAG:工伤工伤赔偿赔偿律师工伤赔偿律师

最近更新

  • 经济适用房价格,国家标准的经济适用房是多少钱一平米经济适用房价格,国家标准的经济适用房是多少钱一平米

    国家标准的经济适用房是多少钱一平米2,经济适用房多少钱一平米3,昆明经济适用房4,昆明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5,经济适用房多少钱一平方6,昆明购买经济适用房表格在哪里领取1,国家标准的经济适用.....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

  • 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特征,以下哪些属于信贷法律风险的特征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特征,以下哪些属于信贷法律风险的特征

    合同法律特征有什么?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格式?format合同of法律-3/有哪些法律分析:(1)违反公平原则的风险。1.合同-2特征What合同-2特征主要有四个: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2.基本的合同-1/(1).....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

  • 积分入户网站,深圳积分入户积分入户网站,深圳积分入户

    如何-1入户-1入户Handle入户流程如下:1.申请人到就业地-1。2.各区积分system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回执,必须是-1入户入户,积分入户Handling入户Process-1入户Handling入户Proc.....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

  • 王科,河南话王科怎么说王科,河南话王科怎么说

    河南话王科怎么说望渴2,为什么世界上最帅的男人是王科因为你的世界太小参照物也许过于丑陋你好!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打字不易,采纳哦!很小白的问一句:王科是谁?我都不认识他,他还能算世界上最帅.....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

  • 合同法对应的民法典,民法典对于合同法合同法对应的民法典,民法典对于合同法

    合同法62对应民法典哪部法律是客观的:-0/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合同法对应第52条民法典法律主观性:法律上无效的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

  • 农村建房没有合同怎样处理纠纷,农村自建房的合同应当怎样写农村建房没有合同怎样处理纠纷,农村自建房的合同应当怎样写

    农村Zi建房如何处理纠纷农村Zi建房是纠纷,农村建房建设合同纠纷如何农村修房子纠纷如何处理?下面分享农村房地产纠纷如何办理。农村房地产纠纷如何办理农村房地产纠纷如何办理农村房地产.....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

  •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划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划分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划分的2,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3,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4,如何判定夫妻共同财产5,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6,什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7,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

  • 车只,车加只是什么字车只,车加只是什么字

    车加只是什么字2,车辆只投保交强险车主死亡受益人不是车主3,汽车只买了强制险以后想买的话可以补买商业险吗4,我的车只投了交强险出了事故怎么赔偿的5,车只保交强险现在撞死人了应该处理6,.....

    备考经验 日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