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 > 离婚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6-01 19:58:58 编辑:律生活网 手机版

1,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欠条是欠别人的东西叫欠条,借条上的借别人的东西叫借条。没多大的区别

2,借条和欠条有何异同

借条和欠条有何区别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是借用合同关系的成立凭证; 欠条是合同法律关系相对履行后债务方未履行部分债务的书面凭据。 相同点:都是证明存在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

借条和欠条有何异同

3,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吗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二、 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持有借条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4,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法律证明力大

借条和欠条都是记载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据,但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它们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借条是记载借款人主动向贷款人要求借到的资金;欠条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工程结算、商品交易、贸易往来、合同兑现、消费服务等经济往来,因当时付款人不能全额结清账款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这样原因形成的欠款,就应该要求对方写《欠条》。还有就是诉讼时效方面的差别: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内有效;借条的诉讼时效,如果是明确约定归还期限的话,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期限到期后的三年内有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就从借款发生之日起20年内有效。
其实这个没有固定格式的。只要写得清楚、明白、权利义务归属明确,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1.抬头写上“欠条”或者“借条”。 2.一定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真实姓名,注意不要用小名、绰号或者昵称,一定要写全名。 3.写清楚债务人欠债权人多少钱,还款期限是什么,利息如何计算等实体内容。比如说“兹有债务人***因****借债权人***多少多少钱……”。 4.借条或者欠条写好后在落款处要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签名。也见过一些双方当事人会盖手印。写上日期。 5.最稳妥的,建议作个公证。即使以后起诉到*,也便于举证。 6.最切记的,是要保管好借条。
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给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就像是简化版的和合同。欠条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只反映欠款关系,而不具备欠款的原因。所以,借条在法律上已经无需对借款原因举证了,除非很有力的证据,不然不能否认借条的法律效力。而欠条,不仅需要向*陈述欠款形成的有关事实,还需要就欠款事实形成的原因向法庭进行举证。

5,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内涵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但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我们也可以认为: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出借人的债权也将丧失胜诉权。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对此,最高人民*《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基此,债权人面临的诉讼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6,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他从你手上借走东西的凭据 欠条是他欠你的东西,不一定是从你手上借走的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亲戚朋友之间,同学同事之间常会遇到借钱欠钱的问题,怎样既能不伤害感情,又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些债权凭证的法律知识,“欠条”与“借条”同属于债权凭证但在法律性质上有重大区别: 一、前提不同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二、在未注明偿还日期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期间起始时间不同 “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欠条”,依据1994年最高人民*《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的批复》中指出:“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 三、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不仅要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过程中是否存在胁迫、欺骗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因素进行审查,而且还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以及企业间的有息借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实践中,由于受文化程度、法律知识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人对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在出具条据时,误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者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条时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在条上还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这样才便于出现纠纷时,*一定要结合具体案情,对当事人所持条据进行甄别,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仅供参考 这个问题我也在问问上回答过,在此我按照我的想法再作重复的回答供尐o觜亂ロ勿 朋友参考: 借条跟欠条是不同的,借条是借钱人向出借人借贷现金时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款依据。但是欠条是因某种经济帐的结算而欠下的债务,欠款人未足额向对方支付的部分款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由欠款人向对方出具的字据叫条条。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两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当天起算,超过两年没有向*主张权利的欠条*将不予保护。对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同欠条一样,但对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规定了二十年,从你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的当天起算,超过二十年未诉诸*的,*将不予受理。由此可见,欠条和借条是不同的。 借条和欠条的书写格式都是相同的,只是标题不一样,一个是借条开头而另一个是欠条开头。 不管是借条或是欠条,只要是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的协议,由借款人或欠款人自己书写的字条,并签名盖章(手印以可)后生效,生效后的借条或欠条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借条与欠条是存在区别的 1. “借条”证明的是借款关系,“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文章TAG:借条欠条区别有什么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最近更新

  • 法律规范翻译,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规范翻译,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法律意味着什么法律意味着什么?单词法律解释为:法律fǔ.法律这个词的解释是:法律fǐlǐ。法律英语的特点和翻译难点1,准确无误既然立法语言所表达的内容是全体公民的行为规范,也是司法人.....

    离婚 日期:2025-06-01

  • 银行按揭银行按揭

    银行按揭简介银行按揭简介如果要活跃房地产市场,那么就选-1按揭这个。银行of按揭什么意思?2.申请贷款按揭在确认您选择的房产已得到-1按揭的支持后,买方应向指定的律师事务所银行或银行了.....

    离婚 日期:2025-06-01

  • 安青在线,话说这个安青在线怎么一直打不开啊一打开就是NOTf ound安青在线,话说这个安青在线怎么一直打不开啊一打开就是NOTf ound

    话说这个安青在线怎么一直打不开啊一打开就是NOTfound2,安青在线的安青特色3,安徽大学龙河校区附近有哪些超市4,2013年考研安徽大学会计或企业管理823管理学参考教材是周三多的5,安徽大学.....

    离婚 日期:2025-06-01

  • 找女人陪我睡觉,给女人钱他陪你睡觉属于什么找女人陪我睡觉,给女人钱他陪你睡觉属于什么

    和我睡觉,她主动陪我睡觉。一个女的让我陪她睡觉,男朋友想找个女睡伴治疗失眠,身体一夸,女人和钱都没了,况且,一个只在乎事业的男人是不会花时间陪她的,那不是给钱让她找别人陪他吗?让她陪我睡.....

    离婚 日期:2025-06-01

  • 乌鲁木齐市*局乌鲁木齐市*局

    乌鲁木齐天河新城广场属于哪个派出所乌鲁木齐市*局北京路派出所。乌鲁木齐市*局考试容易吗18、乌鲁木齐市*局考试容易吗?考试难度因人而异,但相关考试内容如下:1,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

    离婚 日期:2025-06-01

  • 色盲可以考驾照吗,色盲可以报考驾驶员吗色盲可以考驾照吗,色盲可以报考驾驶员吗

    色盲可以报考驾驶员吗2,有色盲可以考机动车驾驶证么3,色盲可以考驾照吗4,色盲可以学驾驶吗5,现在的色盲或者色弱能考驾照吗6,带色盲眼睛能考驾照么1,色盲可以报考驾驶员吗色盲是不能考驾照的.....

    离婚 日期:2025-06-01

  • 事故分类,事故按其性质分为哪几类事故分类,事故按其性质分为哪几类

    事故按其性质分为哪几类2,一般事故分哪三种3,事故分为哪六大类4,事故如何分类5,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方法6,交通事故有哪些分类1,事故按其性质分为哪几类责任非责任破坏性2,一般事故分哪三种一.....

    离婚 日期:2025-06-01

  • 刑法67条,中国刑法第67条说的是什么意思刑法67条,中国刑法第67条说的是什么意思

    中国刑法第67条说的是什么意思2,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自首情节会怎么判决4,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内容是什么5,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6,刑法第六十七条1,中国刑法第67条说.....

    离婚 日期:2025-06-01

婚姻排行榜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