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供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人员等保障。
5、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6、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 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馆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餐馆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
7、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法律的主体性: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销售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8、食品安全法65条法律的主体性:第五十四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责食品检验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解读】本条规定了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关单位不得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事实。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自费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其中,广告主是指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代理人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近年来,违法食品广告问题较为严重。
9、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控制“餐桌污染”和建设“食品安全工程”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及其安全管理。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运、销售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队伍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