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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题急求专业人士的答案~~~题目完成了吗?分析甲方第一次发出要约邀请,乙方发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这是既定的。由于要约实际上是交付给一个特定的受要约人,要约就具有法律效力。未事先声明,要约人不得撤回或者变更要约,否则将构成违反先合同义务,并承担因缔约过失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2.不可以,违约金条款和押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3.违约。合同成立后,应按合同履行,五日内交货。2.第六天交货,所以违约。4.不是,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因此,只有在乙方拒绝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才能向丙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2、请帮我 分析 经济法 案例?这是2007年司法考试的题目(一)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这一规定是董事和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性质相同的商业活动,目的是禁止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电器商店的经营范围当然包括家用电器的购买和销售。
因此,单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2)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有竞业限制的义务,这是公司与董事、经理之间的规则,也可以说是内部规则。董事、经理违反上述义务的,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公司法》并未规定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行为无效,仅规定“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3、 经济法简单 案例 分析题问题1答:这种行为的本质是承诺。答: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存在以下无效部分:一、定金为合同总额的50%,超过法律规定的20%上限,超出部分无效。二、甲乙双方约定双方迟延履行时的违约金,并另行约定违约金条款。迟延履行的,除迟延履行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这种约定可能导致高额违约,可以请求*适当降低。超过法定处罚比例的,超出部分无效。
然后根据合同约定,乙方违约,适用违约金条款,支付违约金20万元。问题2:回答1:乙方对甲方的抗辩权属于先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和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按顺序履行。一方不先履行的,另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答:不能。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和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第一履行方不履行合同的,第二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4、 经济法 案例 分析题(1)本案纠纷由农场引起。(2)本案双方争议的原因是农场不理解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十五条。水果公司发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公司在发给养殖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的数量和品种,但也希望养殖场回电告知情况。因此,水果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征。农场没有按照水果公司的传真要求汇报情况,直接发货后才回电给水果公司。因为没有要约,所以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具有要约的性质。
但由于水果公司拒绝收货,没有销售承诺,合同不成立。(3)基于上述理由,*判决农场败诉,水果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004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木材的合同。合同约定,买方公司A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公司B支付40%的预付款,B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将货物交付给A公司,A公司在收到货物验收后结清余款。B公司在收到A公司40%的预付款后2天内将货物交付给A公司..
5、 经济法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题,求解答是要约邀请,因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时有受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这些话题,则视为不存在,所以根据合同法,广告是要约邀请。是要约,传真明确标明了标的物、数量、价格,表明了与甲方订立电器销售合同的意向,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这是一个新的报价,承诺不会改变报价的主要条款,甲方在传真中对价格的修改是实质性的改变,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报价,而不是承诺。
6、 经济法 案例 分析1。万方农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理由: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解除或协商变更合同。2.可以免除绿岛家禽养殖场的违约责任,原因: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原因是不可抗力。不能满足、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都属于不可抗力,该条款为合同法上的免责条款,因此可以免除绿岛家禽养殖场的违约责任。3.万方农业公司的预付款应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