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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么赔偿,工伤赔偿是怎么赔偿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3-15 19:43:36 编辑:律生活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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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是怎么赔偿的

首先你得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其中有明确规定,我就不详细法条内容了,网上搜索一下。 赔偿标准主要就这三大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必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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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怎样赔偿

【工伤 医疗期 工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按照受伤以前的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2款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工伤怎样赔偿

3,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你朋友这种情况应当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在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如果企业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如果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有企业来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治疗期间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来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外治疗费等工伤伤残待遇(具体要根据鉴定的伤残级别来定)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济南鲁律师13658608057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向当地的司法局
建议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所谓的工伤赔偿,是在确定是工伤之后才能赔付的。 首先,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个人申请鉴定的时间是在一年之内。向劳动局提出。 其次,可以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评上了伤残,就是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数额是依据伤残等级定。 再次,如果不在原单位上班了,还有一次性的就业补贴。 另外,就是一般的基本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续医费等。 以上各类费用标准可以在网上直接查到。
先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是几级就补偿几级的钱。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规定的是事业单位保险资金的问题。 建议: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后才有保障。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4,工伤应该如何赔偿

其一:如果是工伤的话首先要确定的就是“劳动关系”,如果用工方不具备够“劳动关系”的资质,那就只能列为“雇佣关系”参照“劳动关系赔偿”了; 其二:如果系“劳动关系”那就要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类案件追诉期为一年,千万不要超期; 其三:劳动仲裁部门根据您的伤势轻重会委托第三方给您做“伤残等级鉴定”(治疗终结三个月后才可做伤残等级鉴定)。 我个人认为伤残鉴定级别下来后,计算出全部的损失后再与用工方进行民事调解才能使您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
你首先应向劳动局的工伤认定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等级有不同的待遇,有的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有的是单位支付,从法律上讲你不需要支付一分钱的。 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都有用人单位承担。 你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单位不申请,你哥要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应该收集并固定证据,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赔偿的数额并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伤情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或进行鉴定,等到治疗终结,依据伤情及伤残鉴定等级进行赔偿。目前尚不能确定赔偿金额。

5,工伤赔偿方法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 本人工资的85%;三级 本人工资的80%;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企法网 http://www.enterlaw.net/index.htm
九级应该支付你8个月个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你可以去我用户名中的网站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6,工伤如何赔理

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如果方法得当,各方面的条件也成就的话,还是容易协商一致的。目前我就代理协商了好几起工伤赔偿案件。这样做的优点是无须走繁复的程序,时间流程短,风险小。缺点是,难免要作出一些让步。 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则先申请工作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就工伤待遇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向*起诉。当然,这样的操作流程,根据需要也可以适当的调整和变通。 如果需要,找当地劳动法专业律师求助。
工伤认定后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级别进行赔偿.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九、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
建议不要私下了解。 一般受到工伤以后,应该在30天之内,要求公司上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已经超过30天或者公司不上报,可以在一年内由伤者家属申报,认定为工伤之后费用由公司报销。 然后要到当地指定的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认定,最后的伤残理赔、护理费……就是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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