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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是什么意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是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1-01 07:52:37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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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是什么意思

就是所谓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事业单位里的老员工,都是不签合同的,档案一般由上级主管机关的人事保管,退休后可以退到上级机关。新员工入职则要签聘用合同,走社保。两者都是正式的在编职工,而且虽然要签合同,但是新员工只要不犯什么大错误,基本上还是比较稳定的,到期都会续签。只是退休后的待遇和老职工会有比较大的差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是什么意思

2,国企的员工分几类听说有聘用制的这是什么意思啊在国企的朋

我知道的:1、财政内的人事局编制;2、体制内的:一般是老员工,有主管部门编制;3、合同制的:也就是聘用制的,只有企业编制,人事关系在企业;4、派遣制的:也是聘用制,合同需要人才市场鉴定的,人事关系在人才市场,企业只用人。本质上是你跟人才市场签订合同,然后人才市场派你到单位上班的;友情提醒:分 分 分 学生的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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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山东省出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实行聘用制暂行规定》 1991年10月12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1992年10月08日人事部出台的《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

什么是聘用制

4,央行的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是人行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工作人员通过与单2113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身份属性。聘用制是要将传统的正式编制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人民银行5261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可以签定聘任4102合同。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1653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所谓聘用版制,就是在人行的正式编制名额已满,但是却还需要招聘人员时所采取的处理方式~聘用制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五险一金等并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今后通过内部竞权聘考试还有可能进入编制哦!

5,什么是聘用制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作为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城市深圳于2007年和2009年分两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务员。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规定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同时开始正式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类,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

6,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了解和认识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nbsp;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nbsp;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nbsp;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nbsp;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nbsp;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nbsp;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nbsp;二、聘用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nbsp;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nbsp;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nbsp;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nbsp;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nbsp;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nbsp;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nbsp;三、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nbsp;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nbsp;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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