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 > 合同订立 > 四川计划生育,四川成都计划生育政策

四川计划生育,四川成都计划生育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2-27 02:18:1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四川成都计划生育政策

双方各有一男孩,都没有抚养权,再婚,可以生小孩吗?
嘻嘻·可以,完全可以

四川成都计划生育政策

2,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籍,且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女方现为非农业户籍,不能享受该政策.
非婚生育后,与另一个未婚未生育的人结婚,能生二胎吗?

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

3,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此种情况不能再生育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农村户口在四川可没有特权,除非你们两口子都是独生子女

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

4,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你所说的一方有两个子女,是不能申请再生育的
若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是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5,四川省生育险政策条件

(www.abcbxw.com/baoxian/)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四川省生育险政策条件答:这个要看参保人员购买的生育险是属于首次投保还是已经投保好久。前者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可以报销。后者需要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才可以报销。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的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的规定:第六条按照《办法》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补贴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搜一下:四川省生育险政策条件

6,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应包括三个意思:1、因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生育了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三倍至四倍征;2、符合合婚姻登记条件但没有办理而且在生育后三个月内不进行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按计征基数的三倍至四倍征。3、符合合婚姻登记条件但在生育后三个月内进行了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按照以上的规定,是不应该罚款的。没有准生证,可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希望能帮到你。
若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是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文章TAG:四川计划计划生育生育四川计划生育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