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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婚制,群婚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妻多夫能通俗地解释一下群婚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7 16:56:2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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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婚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妻多夫能通俗地解释一下群婚吗

群婚是人类最初的婚姻形式。存在于原始时代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至母系氏族社会前期。
原始时代的—种婚姻形式,指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
一妻多夫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群婚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妻多夫能通俗地解释一下群婚吗

2,什么是群婚制和对偶婚制

对偶婚制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吧?
a 群婚制和对偶婚制的特点和规律:第一,它们都是建立在当时原始社会公有制基础上的。第二,它们的发展、变化,依次更替,反映了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第三,它们本身的变化还受自然选择规律的影响,表现为越来越多的婚姻禁例。
群婚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对偶婚是指一个丈夫有多个妻子,但有一个主妻;一个妻子有多个丈夫,但有一个主夫。这种婚姻制出现在群婚制之后,是人类社会的第二种婚姻制度,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对偶婚并非一夫一妻 想想云南少数民族的走婚吧 就是那个样子喽 只是在一定时间内 一对一 随时可以分手的 而且 都是男人到女人家去 西西 很爽哦

什么是群婚制和对偶婚制

3,群婚制的内容形式拜托了各位 谢谢

群婚制是最原始的一种婚姻形式.即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所有.是原始社会人类需要 依靠集体的力量来弥补个体的不足时产生的一种婚姻形式.和动物界较强的雄性 个体拥有优先交配权不同,群婚制下,男性互相宽容.最初的群婚制是有血缘关系的 且没有乱伦的限制(但有辈分的区别),例如哥哥可以拥有妹妹.以后出现了非血缘 关系的群婚制。 《史记·五帝本纪》中,传说舜是颛顼的后代。(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并称五帝)尧为了考察舜能否继任首领,就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一起嫁给了舜。舜在尧家生活一阵后,就带着两个妻子回家了。但是,舜的弟弟想害死舜,把两个嫂嫂占为己有。由于舜的才干和机敏,尽管他弟弟千方百计加害,均化凶为吉。尧得知舜真有才能,又很贤孝,就传位于舜。在这个传说中,舜一次娶尧的两个女儿,且其弟又想占为已有,实际上是一群弟兄与一群姐妹通婚,这也就是群婚制的痕迹。

群婚制的内容形式拜托了各位 谢谢

4,群婚制的国家

非洲
阿拉伯国家只要信奉伊斯兰教都可以多妻
群婚制是人类婚姻演化的一个阶段,是较为原始的婚姻形式,而最为原始的群婚制度甚至可以认为是没有婚姻的动物交配阶段,其时,人是否为人也较不能确定。这种婚姻制度因不能有效规避近亲结婚的风险(因为即使在群婚制的最高级阶段也不能区别父系一脉,故同父兄妹间结合机率较大),而随着人类的进化而被抛弃。现代社会理论上不存在群婚制国家,如果其社会处于氏族社会早期,则有可能处于最原始的多夫多妻制,这种婚制类似于群婚制,但与群婚制有着根本的区别,即氏族外通婚,以保证父系血脉的纯洁,即同父兄妹间无法结合。 多妻制并不是群婚制,群婚制发展到氏族阶段即进化为多夫多妻制,而多妻制事实上并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但由于历史知识的缺乏,很多人把一妻多妾制理解为多妻制,实事上也是错误的,不论在过去和现在,一夫多妻制仅存在于男人的意淫中。

5,群婚制是什么意思

群婚制,又叫集团婚姻制,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婚姻制具体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群婚制,又叫集团婚姻制,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
你好!群婚制,又叫集团婚姻制,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婚姻制具体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打字不易,采纳哦!
群婚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造成的结果就是后代“只认其母,不认其父”的社会现象。具体就是男方晚上可到女方家里,在自愿的情况下与女方同房,时间无明确限制,可以连续几天也可只一天在一起,取决于双方的意愿。与此同时,其他男性也可在女方家里没有男性留夜的情况下,与女方同房。所以当女方怀孕的时候,并不知道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因为女方每天可以与不同的男性发生关系。是一种比较落后的男女婚配制。
就是古代人 都是部落聚居的 一般人也不多 为了防止内部的那啥 经常有相近的部落互相派送男女到对方的部落去相亲
这是一种比较落后的男女婚配制。群婚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造成的结果就是后代“只认其母,不认其父”的社会现象。具体就是男方晚上可到女方家里,在自愿的情况下与女方同房,时间无明确限制,可以连续几天也可只一天在一起,取决于双方的意愿。与此同时,其他男性也可在女方家里没有男性留夜的情况下,与女方同房。所以当女方怀孕的时候,并不知道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因为女方每天可以与不同的男性发生关系。 群婚制,又叫集团婚姻制,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

6,群婚制的概念用婚姻法的准确术语谢谢帮助

群婚制 又称“双复式婚姻”。一群男2113子与一群女子互为性伴侣的婚姻形态。产生和存在于原始社会,是从最初的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而来的。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婚姻进化模式,群婚制的低级形式是血缘群婚制,较高级的形5261式是亚血缘群婚制(普那路亚婚)。血缘群婚已经排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有着严格的婚姻禁例。两性结合被限制在同一世代以内,在群体内部形成了若干同行辈的婚姻集团。一对配偶的后代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姊妹,同时也4102互为配偶。亚血缘群婚制仍然是一种同行辈的男女之间的集团婚,但是1653却从两性关系中排除了姊妹与兄弟。最初排除了同胞的兄弟姊妹,后来又排除了血缘关系较远的兄弟姊妹。其结果是,若干姊妹成为她们的共回同之夫的共同之妻,但她们的兄弟是除外的。同样,若干兄弟成为他们的共同之妻的共同之夫,但他们的姊妹是除外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基本上肯定了摩尔根有关群婚制的表述,后来又根据新的研究成果对此作了重要的修正。近来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还表明,在不同的地答区和种族中,群婚制的具体形式各不相同,其发展进程也不是同步的。
一、概念: 是自然人以亲属身份之取得或丧失为目的之行为,亦即个人将要进入或脱 离某类亲属的身份共同生活关系秩序之行为。换言之,亲属身份行为就是自然人有意识地 引起亲属身份法律后果的行为。 (2)特征: a.亲属身份行为具有非契约的“合同行为”性质。 b.亲属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有明显的局限性。 c.亲属身份行为对“行为能力”的界定有特定的规律性。 d.亲属身份行为具有非代理性。 e.亲属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f.亲属身份行为的无效、撤销的规定主要从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瑕疵,不合 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四个方面进行价值判断和认定。 g.亲属行为具有要式性。 (3)亲属身份行为的类 1.创设性身份行为与解消性身份行为 所谓身份行为的“创设性”,系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形成或建立特定身份法律关系 之意。 所谓身份行为的“解消性”,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解除、终止或消灭已经存在的 亲属身份关系之意。 2.单独身份行为与共同身份行为 单独身份行为,系指由行为人依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或消灭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鉴 于本文对身份行为与身份关系之“纯粹性”的认定,这种单独身份行为,在亲属法理论中只 有针对非婚生子女的任意认领行为。 共同身份行为,系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以创设或解消特定亲属身份为内容的 意思表示行为,其意思表示为复数,且各意思表示内容相同、方向一致;其法效目标为形成 或消灭亲属身份法律关系。 3.依据亲属身份关系的性质不同,又可分为婚姻行为与亲子行为。 二、我国婚姻法上的身份权 . (1)概念:配偶身份权是指夫妻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身份权利。 (2)特征: a. 从权利性质来看,配偶身份权属于人身权中的身份权,它基于夫妻的配偶身份而产生,不 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利; b. 其存在是以配偶的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它产生于婚姻关系的缔结,终止于婚姻关系 的结束; c. 夫妻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内容也是相同的; d. 配偶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专属权。除权利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是该权利的义务主体,同 时它也是夫妻之间专有的特定的身份权利。 (配偶身份权包括同居权、贞操忠实义务、住所决定权、家庭日常事务代理这几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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