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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综合保险,上海的综合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2-05 03:01:2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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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的综合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上海户口需要有上海居住证才能交三金,公司应该给交三金的..

上海的综合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2,上海综合保险的详细介绍

买保险之前你应该先做好自己的保险需求分析,建议你先找保险业务员咨询,保险公司产品大同小异,但是找对业务员是关键。介绍你一位在上海的优秀保险专家毛春蓉。这个是她的个人保险网站 ,上面有联系方式和介绍, http://maocr.jindaosui.com/ 希望可以帮到你啦~~~

上海综合保险的详细介绍

3,上海购买综合保险

1、上海综合保险是社保的一种,主要针对非上海户籍的外来职工,目前不可转移到包括北京的其他地区; 2、综合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和承担比例,完全公司承担; 3、综合保险包括工伤、医疗和养老补贴,参加缴费累积满一年,可以领取一张养老补贴,可以将来退休领取补贴,另外医疗保障部分,有住院的统筹报销,还有一种综合保险卡,其中每月会充入几十元(现在好像是20),可以自己医保定点药房购买药品,以后停保后,如果保险卡里还有钱可以继续使用,没有其他可退。

上海购买综合保险

4,上海市综合保险有什么实际用处

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老年补贴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 ~施工企业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 住院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从发生住院之日起的1年内只需支付1次。 自2008年1月1日起,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项目纳入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住院医疗起付标准调整为1500元。 ~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或者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1份老年补贴凭证。 一般的公司是在你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上每月打入20元~可以去药店刷你需要的东西。

5,上海的综合保险可以得到什么回报和好处

由于在上海市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虽然在上海工作,但并没有和上海市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无法参加社会保险。上海市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上海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上海市单位或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定期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在外来从业人员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年老的情况时,可以享受保险待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综合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保险的统一管理。上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负责综合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上海市建立综合保险基金,用于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及运营费用。综合保险基金实行集中管理、单位立户、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侵占。 综合保险则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助等三项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可以得到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自负20%;连   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老年补贴凭证,并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6,综合保险

上海市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上海市政府为了保障在上海的外来人员的利益而设立的一项商业保险,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保。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参加社会保险必须有当地的户籍或着居住证,而一般的外地到上海来工作的人没有上述两样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去办综合保险才行。   在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该缴纳综合保险。该保险包括: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这三项保险待遇。对于年轻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前面两项,万一生病或者工伤,对于外来人员是很大的保障。   根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和其实施细则用人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是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5.5%。   如果发生工伤,外来从业人员便可以参照上海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现在,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至于你已经找到托管单位,希望缴纳社保,那可以去和单位商量,因为根据法律法规,你应该是缴纳综合保险的,若单位愿意给你缴社保,则是单位自己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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