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秀勇老师说合同效力待定的问题(一物多买的问题其实是合同法51 理解条面与法理的冲突,体现在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上。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营利性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1、无权处分债权的效力法律的主观性:无权处分的效力是什么?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标的物的,依照其规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不确定的。如果对方把自己无权出售或出租的财产卖给你或租给你,这个合同的效力待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订立合同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你们之间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除非对方后来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因此,在订立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是否有处分权。一般来说,一般动产不容易出现这种问题,但对于不动产,尤其是租赁场地时,需要对其中建筑物的产权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走访,并在合同中要求对方担保。希望能帮你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合同被擅自处理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夫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属于无权行为。
2、无权处分合同到底是效力待定还是完全有效合同法第51条和第3条的规定并不矛盾,无处分权形成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有没有追认,或者事后有没有取得处分权。第三条的规定,意味着“仅”因其在订立时没有处分权而主张合同无效的*将不予支持。重点是“缔结之时”。如果对方在订立后取得了法律规定的追认权或者处分权,那么合同有效。1.合同的有效性有待确定。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效力在合理期限内暂时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一方补正或有权撤销,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效力。
3、在劳动合动法中规定了工会的哪些权利和职责工会在劳动中的职权分析合同法[摘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的基本职权,也是其基本职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工会权威体系是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的现实途径。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即谈判权、异议权、签约权、诉权、监督权。工会的这一职权体系是一个整体,但这些规定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关于合同签订权、监督权和诉权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合同法),可以说是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之外,关于工会职权最详细的法律。这部法律在保护工人的权利和雇主的义务方面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笔者认为,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之一在于其对工会职权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会职权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即谈判权、反对权、签订合同权、起诉权和监督权。
4、关于钟秀勇老师讲的合同效力待定(一物多买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合同法51 理解条面与法理的冲突,体现在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上。/第-0/51条:“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按理说,如果严格按照本条理解的规定,无处分权订立的合同应为效力待定合同,未经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
但问题是,该条理解的具体性存在争议,争议的源头在于在我国民法学界影响越来越大的物权行为理论。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独立无因性理论,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分开,或者将买卖行为中的合同行为与物的处分行为分开。没有处分权,处分权只影响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影响合同行为的效力,所以合同相对人仍然最大限度地受到违约责任的保护。
5、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何律师在线解释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该条规定了民事行为之一无权处分。本文就此展开论述。一、无权处分内涵的界定我认为无权处分一词的核心应该是“处分”,“无权处分”只是相对于“权利”而言的,“处分”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定刑是指根据人的意愿,在通过某一法律行为的全过程中对财产的处置。
广义的惩罚,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对一种行为的法律惩罚。狭义的惩罚仅指我们一般所说的惩罚。这一概念中的“无权处分”一词的含义应根据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具体问题来分析。二、无权处分的效力在我国法学界,关于无权处分的效力,理论上存在很大分歧。一般来说,无权处分的效力可以包括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和有效说三种观点。
6、合同成立后不同情形下效力的分析A;合同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合同就一定生效。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具有效力待定,可以被撤销、变更、无效或有效。1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营利性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2)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未经授权。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代理人追认,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这种合同,由于行为人没有代表其订立合同的资格,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3)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7、高分求做 合同法考试题!懂 合同法的高手请进!!!(1)*不应支持买方的诉讼请求;(2)供应商依法行使权利。基于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先行支付的债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时,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时,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时,或者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有权中止履行;后付款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适当担保的,前付款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3)商业信誉的损失;(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后,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 合同法无处分权人是怎样的?法律分析: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的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而没有处分权。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该条进行了修订。根据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9、《 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清华博士40万字10、如何 理解民法典第59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而导致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因出卖人未处分标的物而导致的合同效力的确认和买受人权利的救济方式。在讨论第597条背后的法理之前,有必要回顾一下《民法典》第597条的历史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根据民法的法理,无效合同可以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从一开始当然就是一定的无效,合同的效力是不可更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