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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形容混乱而无条理的成语第三个字是开字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1-27 15:59:23 编辑:律生活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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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容混乱而无条理的成语第三个字是开字的

杂乱无章

2,为什么武汉人把麻将中的五条叫女同学

因为五条中间是红色的. 女孩子也是. 所以就叫成了...对吗???
武汉人把麻将中的"五条"(无)条就是没有半条.即少了条男人应有的东西.
发音不准
那为什么我们揭阳人的你字是说吕呢- -;语言不同懂不
“三八”是香港人叫的。武汉人只能叫”女同学“为什么了:因为发音不同。

为什么武汉人把麻将中的五条叫女同学

3,EndLess什么意思

1. 无尽的;长久的 The journey seemed endless. 这旅程仿佛是无穷无尽的。 He has given me endless love all his life. 他一辈子给了我无尽的爱。 2. 不断的;无休止的 I am tired of his endless interruptions. 我讨厌他不断的打扰。 3. 环状的 This is an endless chain. 这是条循环链。
endless KK: [] DJ: [] a. 1. 无尽的;长久的 The journey seemed endless. 这旅程仿佛是无穷无尽的。 He has given me endless love all his life. 他一辈子给了我无尽的爱。 2. 不断的;无休止的 I am tired of his endless interruptions. 我讨厌他不断的打扰。 3. 环状的 This is an endless chain. 这是条循环链。
无尽头的
无止境的

4,没借条没欠条没转账凭证如何讨债

1. 有什么证据证明对方借过钱呢?下面普及一下借条的生效要件:2. 法律规定: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的第九条之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3.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摘自《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问题》法释(2015)18号。民间借贷关系中借出钱的一方称为出借人;借入钱的一方称为借款人。4. 比较完整的借款合同书写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时成立,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在此要注意成立与生效之间的差别:“成立”也就是双方签署借款合同、借据的行为仅仅代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但是并不能够表明真实履行了借款的行为。如果在诉讼时仅仅出示双方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而没有表明借款人收到钱款的证据则可能存在败诉的风险;而“生效”则表示该法律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5.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一定要签署借款合同、借条等债权凭证,同时出借人注意留存好收条、转款记录等证据,以保障债权合法有效的实现。
放到床底

5,什么是无效条款

无效条款,也就是没有效力的条例,对双方没有拘束力,但是合同的某个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合同条款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条款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条款,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流质条款无效,抵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无效而无效。
无效条款就是指当事双方所签订合同的条款中,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合同的条款就是无效条款。

6,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他从你手上借走东西的凭据 欠条是他欠你的东西,不一定是从你手上借走的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亲戚朋友之间,同学同事之间常会遇到借钱欠钱的问题,怎样既能不伤害感情,又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些债权凭证的法律知识,“欠条”与“借条”同属于债权凭证但在法律性质上有重大区别: 一、前提不同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二、在未注明偿还日期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期间起始时间不同 “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欠条”,依据1994年最高人民*《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的批复》中指出:“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 三、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不仅要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过程中是否存在胁迫、欺骗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因素进行审查,而且还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以及企业间的有息借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实践中,由于受文化程度、法律知识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人对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在出具条据时,误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者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条时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在条上还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这样才便于出现纠纷时,*一定要结合具体案情,对当事人所持条据进行甄别,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仅供参考 这个问题我也在问问上回答过,在此我按照我的想法再作重复的回答供尐o觜亂ロ勿 朋友参考: 借条跟欠条是不同的,借条是借钱人向出借人借贷现金时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款依据。但是欠条是因某种经济帐的结算而欠下的债务,欠款人未足额向对方支付的部分款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由欠款人向对方出具的字据叫条条。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两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当天起算,超过两年没有向*主张权利的欠条*将不予保护。对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同欠条一样,但对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规定了二十年,从你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的当天起算,超过二十年未诉诸*的,*将不予受理。由此可见,欠条和借条是不同的。 借条和欠条的书写格式都是相同的,只是标题不一样,一个是借条开头而另一个是欠条开头。 不管是借条或是欠条,只要是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的协议,由借款人或欠款人自己书写的字条,并签名盖章(手印以可)后生效,生效后的借条或欠条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借条与欠条是存在区别的 1. “借条”证明的是借款关系,“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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