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寄存物并返还的合同。劳动/第-1/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国-1第365条并未将保管限制于动产,劳动合同法36法律主体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车子停在小区被别人刮了怎么办汽车停在小区被刮花的解决方案如下:1。及时报案。车主第一时间报警,交警找责任人。同时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全方位拍照,包括事故发生的位置、车牌清晰的车辆全貌、具体受损部位等。如果交警找到责任人,很简单,对方赔偿;如果交警找不到责任人,交警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表”,说明责任方逃逸,车主就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了。
2、公司法1、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sk凇凇凇nδ┮qㄛ ㄛ佗ࠔ凇凇凇凇凇凇凕(1)我以3 A公司和5公司的名义出资100万元与N B公司和6公司合伙。不,v是合法的。因为0公司和6公司再投资后,将以各自的投资对被投资的2公司负责,即承担有限责任。所以7个投资标的可以是3个有限责任公司和3个股份有限公司,J可以是4个其他法人的公司,而不是W公司可以合伙投资。(1)以5 A公司、8公司的名义向C电脑有限公司3公司投资800万U元Z。
因为6、公司1可以投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7或股份有限公司8。但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8和控股公司5外,公司6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A公司和B公司的净资产为6.5亿K元m,其对C公司和A公司的投资不超过20%,所以7是合法的。(8)以1 A公司7的名义发行40亿元P公司5债券。不,v是合法的。因为根据巩义的司法规定,有资格发行巩义债券的只有巩义,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T为7、H的两个国有企业,或者X为7、R的两个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3、我们小区现在收停车费,按一小时一块钱收合法吗?1。自己小区停车费是否合法,要看情况。具体分析如下:一个小区的停车费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和收费主体不同。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住宅区的道路、绿地、公共设施和用于物业服务的房屋,属于业主所有。第74条规定,占用道路或者业主共有的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车主可以收土地使用费,因为车辆占用土地。2.管理费按照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收取。“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寄存物并返还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这样合法吗?根据国家局2004年的规定,学生和学校之间是有托管合同的,那么什么是托管合同呢?保管合同又称寄售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货物交付另一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收货人,他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人或发货人,交付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发货人。我国-1第365条并未将保管限制于动产。
因此,法律有必要调整因委托他人保管不动产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说得很清楚,是监护关系。但本案的焦点是学校无权搜查没收。作为宿舍自己柜子和抽屉里的电器,学校是不能打开检查的。这是搜查权,属于一些有刑事案件侦查权的单位(*、国安、检察院)。对于你东西的没收,属于没收权。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定,只有少数国家机关有权没收公民的财产。
5、劳动 合同法36条规定内容Labor 合同法36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解除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6、劳动 合同法36条法律的主体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