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in 合同法问题。经济法求助经济法 合同法问题(1)答:可以,经济法论文:从合同法的角度解释婚姻关系,经济法!!合同法首先,你列举的以上问题是一个很好的考试案例题目,贯穿了合同法的几个基本概念,经济法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第一个问题是合同无效,对应第合同法52条,因为你说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二个问题是无效合同的溯及力,对应第-1/56条,被确认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
legal。情况发生变化,合同的履行不能合法。甲公司同意,如果乙公司在2002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则继续履行合同,属于新的要约,而乙公司恢复生产至2002年1月20日,属于违约。甲方解除合同是违法的。(1)某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甲公司的行为属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履行顺序的权利。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已经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
(2)某公司行为合法。甲公司签订加工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当季服装。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意,如果乙方在2002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双方将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直到20日才恢复生产能力,这是“合同法”第94 (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可以解除合同。
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国家对婚姻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主要有契约论、婚姻伦理论、信任关系论、系统论和身份关系论。而我国大多数学者持身份关系论,认为婚姻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身份关系,婚姻双方的权利义务依附于人的权利义务。创设这种关系的婚姻行为是身份法行为,行为人必须有结婚的同意,但婚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婚姻的效力、解除婚姻的原因等。都是合法的,不是当事人决定的。
身份关系理论是目前我国婚姻法领域的通用理论。对于婚姻的本质,作者从契约的角度来看婚姻的本质(即婚姻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契约)。笔者从以下七个方面分析了婚姻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契约。一、从合同概念看婚姻的含义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有三个特点:合同是多方(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本身是当事人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够产生预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 经济法里的 合同法问题。。急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 经济法案例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2)乙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货物,属于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提供一等品标准的主张是基于合同的。(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货是组织供货造成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因为不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责任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5、 经济法中有关《 合同法》的问题第一,遵循合同目的原则,可以主张瓷砖作为养老院的特殊性质,应当具有防滑功能;第二,以凯尔波罗的企业文化和影响力为切入点进行游说,即企业作为市场知名企业,更应该有服务意识和人文精神,养老院方在履约过程中后期提出防滑功能,应该从这一点考虑;第三,如果有特殊原因(比如赶工期等。),我们可以互相协商换货,适当补偿费用。
6、 经济法!! 合同法首先,你列举的以上问题是一个很好的考试案例题目,贯穿了合同法的几个基本概念。第一个问题是合同无效,对应第合同法52条,因为你说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二是无效合同的溯及力,对应于第合同法56条。被确认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第三个问题是无效合同的返还,对应条款合同法58。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回报是双向的,财产包括物资和金钱。
7、求助 经济法 合同法问题(1)答:是的。根据合同法,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通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成立,本案中,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经历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于是合同成立,(2)合法,根据“合同法”,这种行为属于不安履行抗辩权。(3)合法性,因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