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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怎么要回来,交的订金怎么退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7 18:07:3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1,交的订金怎么退

看看你收据上面写的是哪个字如果是“定”的话,是不能退的。因为他是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所有的定金都能退的话,那么商家还收它作为准客户的保证干什么呢?“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但是如果当事公司有承诺不满意可以退的话,你可以跟他们协商哈。
打官司

交的订金怎么退

2,如何要回定金

最好的办法是找对方协商解决,互相让一步,你们少要回来点,他们也别继续加大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就要看双方有没有合同,是不是按合同交付的定金,如果这样你们没有要回来的可能,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要看具体情况,对方是不是有你们认可当时价格的承诺证据,不过要回来不容易
购房者不应盲目的追索定金,而应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自己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  首先,如果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定金及其利息。  其次,如果开发商有销售许可证,关键看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的认购书对定金退还有无特殊约定;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再者,如是出于购房者的原因未能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开发商又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的,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但如果是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则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如果双方对合同有重大的误解,可以撤销合同,特别是在价格方面,如果有多岐义的话,与对方单位商量吧! 还有就是,就算他下单订货,你可以以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不需要这批货的!

如何要回定金

3,如何把买车定金要回来

一个月前,考虑买个代步的工具,到奇瑞4S店看了一下,QQ6有大量现车,当时确实想买来着,可是当时没有懂车的朋友同来,我也是刚拿上本,还不敢往家开,以是付了1000元的订金,说是随后改天来提车。4S店给开了一张收据,上面简单写着“Q6订金1000元”,但是具体型号、颜色当时都没有指定,具体提车的日期也没有定,因为现车很多,随便挑都可以的。 以后和同事、朋友商量了一下,我们突然改变注意了,最后是买了一辆更便宜的小车,3万多吧,牌子就不方便说了。给4S店打电话,说明意图,想取消预定,把订金要回来。接待我们的销售MM态度一下子就大变,扬言订金不能退还的。我也没跟她多费口舌,我想随后到店里直接跟他们经理交涉吧。我想问大家的是,这个订金还能要回来吗?怎么要比较合适啊?大家给我出出招,谢谢大家了。这一千块钱你想要4S直接给回你?没门!但是还有办法要回的,就是你找一个要买奇瑞的人,将订金单给他,跟他换钱,订金是不能退的,但车款可以换,反正大把人买奇瑞,你找个好心人说明情况,叫他帮帮你咯,你看着办吧
定金是有担保性质的,如果签署合同后,因为你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那么无权要求归还定金。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也就是说,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违反约定,是无法要回定金的。

如何把买车定金要回来

4,如何要回房产定金

从你的描述看,对方存在欺骗行为,如果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的定金是可以要回的,如果没有证明,定金交了给要不回。
购房者不应盲目的追索定金,而应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自己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  首先,如果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定金及其利息。  其次,如果开发商有销售许可证,关键看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的认购书对定金退还有无特殊约定;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再者,如是出于购房者的原因未能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开发商又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的,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但如果是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则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首先,如果是定金,那一定是与业主签定了买卖合同的才属于定金。如果只是有意向购买,并没有与业主签定正规的合同则属于“订金”。两者性质不一样。签订合同,约定的定金是有法律效应的,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一般的执行标准是:客户方违约,业主方有权没收约定的定金,不返还。如果是业主方违约,业主则应该补偿双倍的定金,如果合同进行到首付资金监管以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强制过户的,或者业主方违陪总房价的20%。如果是“订金”,并没有签定正式的合同,则可以要求全额退还,无条件的。可以通过法律起诉。
以卖房者“隐瞒事实”的理由(你不知他们家把承重墙打了,因为原来知道他们家改造过,所以问过,是不是改的承重墙,他们说没有)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定金(有难度)!
找权利部门的朋友帮忙了,比如说能管开发商的都行,规划局,房管局等等,记住,要有实权的朋友,这种事往往就是他们一句话,要换了你自己,腿都跑断,还得打官司,官司还没准你能赢,就照我说的去做吧。
如果签订了房屋买卖的合同,那么交定金1.5万是不退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签订合同双方规定定金的,如果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按照你的说法,对方有的房子改了承重墙,并且你当时不知道。看来明显对方有过错,你可以回退定金。但是你要举证在你支付定金之后15日之内已经和对方就房屋的问题进行洽谈合同事宜,并且发现了对方的过错。你可以约对方再谈一次,使用录像的记录手段把整个洽谈过程录下来(当然要巧妙,不要让对方怀疑,你可以说要录下房子里的东西结构,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包括损坏的承重墙。然后你可以要求对方退你定金,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到房地局等部门投诉承重墙拆除问题,现在有规定承重墙拆除要在房产证上留下记录。好好商量,要求对方退钱,如果不退大家没有好处,因为本来拆除承重墙就是违法的。实在不行可以诉讼解决,肯定赢得,因为你在支付定金之后15日内找对方洽谈并且发现了对方的过错。

5,房子付了定金之后怎么样才能讨回定金

从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但是实际上购房者承担定金罚则的可能性要比开发商大得多。在认购阶段,购房者仅对房屋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买卖双方并未就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磋商。而一旦进入正式合同的谈判阶段,购房者有可能会发现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自己最初的设想差距甚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购房者承诺一定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目前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多数情况是先交定金、签协议,后看合同,而合同中又包含一些由开发商自己拟订的附加条款。  二、买房时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6,买房时购房定金怎么才能要回来

从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但是实际上购房者承担定金罚则的可能性要比开发商大得多。在认购阶段,购房者仅对房屋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买卖双方并未就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磋商。而一旦进入正式合同的谈判阶段,购房者有可能会发现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自己最初的设想差距甚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购房者承诺一定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目前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多数情况是先交定金、签协议,后看合同,而合同中又包含一些由开发商自己拟订的附加条款。  二、买房时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7,房子定金怎么才能要回来

看清楚协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双方的合同协商不一致可以退款.你可以在签正式合同时诸多要求改条款,改成对开发商绝不平等条约,开发商绝不同意.另客客气气谈,不要搞得场面太难看,但一定要找负责的谈,别找个什么代理商的小经理谈,没用的要找开发商谈.因为要定金的话如果搞大,开发商干脆就不还了,否则人家来定房的都玩这一套了.还怎么混 另在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内一定要去次售楼处,签不签是另一回事,但不可以不去那就是你违约,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个证明,证明你去过售楼处,但是对方的条款不一致,所以你无功而返.
从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但是实际上购房者承担定金罚则的可能性要比开发商大得多。在认购阶段,购房者仅对房屋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买卖双方并未就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磋商。而一旦进入正式合同的谈判阶段,购房者有可能会发现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自己最初的设想差距甚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购房者承诺一定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目前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多数情况是先交定金、签协议,后看合同,而合同中又包含一些由开发商自己拟订的附加条款。 二、买房时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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