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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条款和预期可得利益,可预见利益大于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时要想法院判赔偿当事人可预见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01 15:19:31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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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预见利益大于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时要想法院判赔偿当事人可预见

1、你所要求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以获得补偿。
一般来说,预期可得利益举证困难,得到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小;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较低时,可要求法院提高。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可预见利益大于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时要想法院判赔偿当事人可预见

2,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罚则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否能并用

定金和违约金二选一和损害赔偿可以一起,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之总额在预期利益与可得利益范围内通常可予以支持(法律上不禁止,而且这是实际实务中有判例的)《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有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不能并用的,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个。《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罚则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否能并用

3,合同违约金计算

一、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何种主张更为有利。二、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存在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三、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该违约金应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限。即实际损失再加损失的30%,为总的赔偿额。四、在没有实际损失,只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又分两种情况:(一)预期利益可以计算的情况下一般按预期利益的130%主张违约金,即预期利益再加预期利益的30%。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高于该数的部分,一般为对方所抗辩,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二)预期利益不能计算的情况下在没有实际损失,预期利益也不能计算,但双方又有较高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按约定的违约金主张,就是主张归主张,如何判决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合同违约金计算

4,合同中只约定了违约责任是否能主张预期利益的赔偿

可以。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这其中就包含了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条链接:《合同法》1、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格式条款中不得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规定,格式条款中不能有免除提供方下列责任的内容: (1)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3)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4)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5)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5,如何理解合同纠纷中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合同中约定违约方应赔

您好,实际损失: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直接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指缔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利益所产生的损失,又称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违约责任中补偿性法定赔偿金由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的损失构成。预期利益损失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所发生的损失,但并不必须是必定发生的利益损失。《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文明确规定了预期利益损失包含在违约损失当中,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益损失。《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主要规范违约金过高的调整原则以及认定标准。违约金的法定性质为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即违约金数额应当与违约经济损失的数额大体相当。如果守约方能够充分举证违约行为导致预期利益损失的证据,法院应当判决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益损失。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如果你是施工方一般以欠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如果你是发包人或建设单位,未约定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

6,解除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还用赔可预期损失吗

建议你先查阅一下双方的合同,30万元到底是赔偿金还是违约金,两者的法律后果各不相同。 依据民事合同法律的相关原则和合同本意的理解,赔偿金的设定是为了对受损失一方的合同补偿。而违约金的设定既包括了对受损失一方的补偿,也包括对违约方的合同惩罚。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受损方的损失时,受损失方还可以主张赔偿金以弥补其损失。 另外,依据合同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主张预期利益的损失补偿。但是,主张预期利益必须举证以证明其预期利益的存在必然性和预期利益的金额多少。如果不能证明损失金额多少的,则必须委托司法鉴定。 综上,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赔偿金,你方无须另行承担其他损失,如果是违约金,则对方依然有权主张其他利益损失。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你的情况属于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解除合同,当然要遵守合同解除的约定。你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合同解除的约定后果。同时,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97条等规定,应当终止履行,恢复原状,返还所得,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里面包含有预期利益部分,这是法律并未禁止的。你方解除合同未采用合同约定的方式,导致对方损失,因此起诉,对方的诉讼请求设计没有问题,只是,法院会平衡双方利益,所以,法官的态度在此案中很重要。另外,预期利益的损失比较难证明,你放应当在这点上下功夫,争取得到法庭的支持。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标准的,按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由守约方举证,这个损失要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因对方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减少,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律师提示: 网上咨询的判断仅是依据咨询者提供的内容所作的分析,供参考。案情复杂的,最好找律师面谈研究处理。 因时间精力有限,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拨打,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
是什么合同得说清楚。

7,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和合同期待利益可以兼得吗

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责任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责任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被违约方不能提出给付违约金的要求。另一种意见则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被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  2、不支持要求给付违约金与合同法立法目的不符。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甚至奖励守约,而不是鼓励违约。在因违约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纠纷中,常常存在非违约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或者损失过小的情况。如果非违约方不能主张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合同就容易出现随时终止的危险。此时,违约方往往就会规避义务,主动表示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以促使对方行使解除权。人总是趋利的动物,这只会导致更多的人因此违约,从自己的违约行为中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交易秩序将会处于极度的不稳定之中。这显然与合同法目的是不相符的。而在诸如诉讼中的委托代理合同、技术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等以智力劳动成果为客体的合同中,代理人或开发人的损失总是难于计算的,如果不赋予他们违约金请求权,将使他们受到极为不公正的待遇,法律将失去维护公平原则的底线。  3、民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支持被违约方解除合同后可请求违约金。许多合同在诸如"如付款方无故解除合同,价款不退;收款方解除合同则应返还价款",或者"如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给予对方违约金X元"等约定。按照意思自治的基本民法原则,只要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都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如果我们否决非违约方在此种纠纷中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的权利,显然妨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与民法的基本精神是不相符合的。  4、我国的违约金制度是一种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制度。在本质上,合同当事人在多数场合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填补。因此,非违约方向违约方主张的违约金并不是可期待利益,而只是待弥补的损失。
首先,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仲裁请求中主张违约金的,仲裁庭不予支持。
首先,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
文章TAG:违约金条款和预期可得利益违约违约金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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