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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金融*罪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3-12 23:00:01 编辑:律生活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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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罪的种类有哪些

金融*罪作为一类高发性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是指以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金融机构财产或信用为目的的犯罪。分别是:贷款*、票据*、金融凭证*、集资*、信用卡*、信用证*、有价证券*和保险*共8个具体罪名。

2,什么叫金融犯罪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外延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罪两大类犯罪。其中又包含了金融管制犯罪、货币犯罪、贷款犯罪、票证犯罪、证券犯罪、洗钱罪、外汇犯罪、保险犯罪八个方面的犯罪。
budhioioiorm7jmhuk
他是操控了股票才被捉了的。一般都是指不正当得操控股市非法得到资金之类的。

什么叫金融犯罪

3,电信*是金融犯罪吗

电信*其实是属于*罪,而*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以电信*并不是金融犯罪,而是属于经济类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五节金融*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什么是金融犯罪金融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您好,一、什么是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是指以伪造、*及其他方法侵犯银行管理、货币管理、票据管理、信贷管理、证券管理、外汇管理、保险管理及其他金融管理,破坏金融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1997年新刑法颁布之前,金融犯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新刑法颁布,“金融犯罪”也有了明确的涵义和界定。在新刑法中,金融犯罪以2节32个罪名规定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罪”,是新刑法分则中占条文数最多的一类犯罪。为了维护金融秩序,新刑法将金融*罪列入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这不仅说明打击金融犯罪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体现了金融犯罪在新刑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二、金融犯罪的犯罪构成(1)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银行、货币、外汇、信贷、证券、票据、保险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包括自然人、单位、"公众"等),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各种金融票证、有价证券、信用证、信用卡等)。(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客观特征),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表现形式),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本身及其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或者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5,金融犯罪都有哪些

在关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方面,有六个方面的具体修正。 ——草案增加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作出与证券法相衔接的表述;将罚金数额改为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草案增加规定: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或者信托财产,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保险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违规为他人出具信用证等金融票证,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受刑事处罚。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增加贪污贿赂犯罪和金融犯罪。 在关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犯罪方面,草案增加了两方面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国家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追究刑事责任;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无偿占用或者明显不允许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外延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罪两大类犯罪。其中又包含了金融管制犯罪、货币犯罪、贷款犯罪、票证犯罪、证券犯罪、洗钱罪、外汇犯罪、保险犯罪八个方面的犯罪。

6,刑法对金融犯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金融*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提供条件的,以保险*的共犯论处。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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